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國防教育法共六章,包括總則、學校國防教育、社會國防教育、國防教育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
全民國防教育是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人民軍隊的基礎性工程,是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增強全民國防意識的有效途徑。修訂后的國防教育法明確了國防教育的內涵定位,明確國防教育的指導思想,明確國防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完善學校國防教育體系,拓展社會國防教育范圍和渠道,加強國防教育的保障等。
該法規定,國家在全體公民中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以履行國防義務為目的,與國防和軍隊建設有關的理論、知識、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國防教育。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表示,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同時也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培養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此次國防教育法修改在學校國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確了相關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該法著眼于構建各級各類學校相互銜接的國防教育體系,對小學和初級中學、高中階段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國防教育目標、內容和方法途徑等進行了補充完善,并對國防教育課程設置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將學校國防教育與兵役宣傳教育相結合,增強學生依法服兵役意識,營造服兵役光榮的良好氛圍。修訂后的國防教育法還進一步明確了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學生軍訓相關要求,同時規定學生軍事訓練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在社會國防教育方面,該法與預備役人員法有關規定相銜接,明確預備役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預備役人員教育訓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較高的國防素養,發揮在全民國防教育中的模范帶頭作用。
此外,修訂后的國防教育法還對媒體網絡和文化傳播、群眾性國防教育活動、國防教育場所等作出規范。
來源:央廣網